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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鄉長
我也是這麼想,這案件最好的判法是兩個人一起判有罪

兩個人不可能同時開車,所以這案件會被一直發回更審,就用時間跟他耗

耗到不是開車的人受不了

反正證據怎麼解讀都可以的,最大的目的是抓出真正的兇手

如果因為如此就兩人都無罪,那可以"應用"的地方太多了

飆車族砍人後把指紋擦一擦,兇器隨手丟,就算當場抓到也可以無罪,只要所有人都不指證別人,不承認,就沒有兇手

甚至飆車族還可以囂張地報警:警察大人,"我們"殺了人

出庭時順便對記者和法官比中指:X,怎樣啦,"我們"都無罪啦,你們奈何不了我們啦,我要千人斬啦

這種世界不覺得很可怕?法官判案都不考慮後果的...

不過在這案件中有個問題,就是其中一人已經承認有罪了
總不能因為檢警沒找到充足證據,就判兩人都有罪吧.......這不太合理
 
舊 2012-04-16, 09:48 AM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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