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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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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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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愛E奶
不好意思你說的這個也只是文字嘴炮!
法官真的照這樣做?

一定要有「證據」存在,才有心證的問題。


之前我女朋友被搶,2個青少年
1審法官判搶的有罪,騎車無罪(法官認定非共犯,因為沒有書面證據說他們兩是共犯
妙!! 上訴2審(理由是我女友認為他兩為共犯) ps.他打電話來想和解時私下承認是共犯。

2審法官當庭講這兩個明明就是共犯,一審判的有問題!(一樣沒有書面證據正明他兩是共犯)

2審判決2人都有罪8個月與半年(最妙的是2審法官當庭說因為要尊重一審法官刑期不能判重太多,原來量刑還有參照"對一審法官的尊重"而不是照法條

這不就是法官自由心證?共犯或非共犯法官說了算!那來的什麼證據,同樣是法官居然可以180度大轉彎的判決∼可見現在法官與法律有多垃圾


我說的很明白了,心證判斷的,包括證據可不可信,同樣的證據,一審採信,二審不採信的例子比比皆是。

所以你說的案子,很明顯應該就是有某部分證據在一、二審中法官採信與否相反,才會導致判決出現翻盤的現象。

至於刑期的部份,一般來講,除非原判決適用法條錯誤,否則上級審判決刑度,不會與下級審出現太大的差異,法院內部本來就有對相關案件有訂出量刑的標準級距出來,雖然不是成文法律,但大部分的法官還是會參照判刑的。
舊 2012-04-16, 07:53 AM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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