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違法而無自覺,卻怪別人檢舉太頻繁
瀏覽單個文章
Gary197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引用:
作者
qazplm1234
罰=最後的手段.不是目的.對吧?
有點本末倒置了..
講這又會扯很遠...
道德觀.水準.教育ZZZ
我想起釋字604號的大法官關於違規停車連續罰的見解...
所解釋的內文就會讓我感覺變成像您所說的罰是目的了
2012-04-15, 11:58 PM #
50
Gary1978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ary1978
查詢Gary1978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ary1978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