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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而無自覺,卻怪別人檢舉太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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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我不抽煙,但我也覺得有必要縮短檢舉期限,從一個月縮短到二個星期內!
畢竟我們希望罰的意義,是在於警惕&希望違規者日後不再犯~
話說...
何時才要開放惡性&重大交通違規可以有檢舉獎金制度啊~
2012-04-15, 05:44 PM #
18
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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