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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荒謬 撞癱人搞不清誰開車 車上兩人都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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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0414/34159576
引用:
高雄高分院表示,兩案由不同合議庭審理,前後認定雖有歧異,但都是承審法官依證據裁判,並無違誤。高雄高分院坦承車禍必然有駕駛人,雖然兩案都已判無罪定讞,但若有新事實新證據足認為有罪,檢察官仍可聲請再審救濟。
不過,高雄高分檢表示,陳奕政自承開車,二審判決無罪於2008年確定,已過聲請再審期限,無法再救濟;葉陳輝無罪部分雖未過期,但仍須審酌是否構成再審事由。
院表示: 仍可再審救濟
檢表示: 啊都已經過期了...你煩不煩啊~ 一邊去!
2012-04-15, 09:50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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