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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ag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引用:
作者cmwang
這不是台灣法律的問題,而是所有採行無罪推定的司法體系都是如此(保障被告合法的抗辯權 )....


並不是如此,如果是英美法體系的侵權法(Torts)原則之下,在能確認兩人當中至少有一人為肇事者但無法確定究竟是哪一個的時候那兩個人會一起被判有罪(Joint & Several Liability),除非某被告能自行舉證是另外一個人幹的。
舊 2012-04-14, 10:44 PM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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