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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荒謬 撞癱人搞不清誰開車 車上兩人都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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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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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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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xiangnansu
收錢無罪ㄌ
提出指控的人"必須"負責提出證據,沒有確切的證據還是別替自己沒事找事吧
....
2012-04-14, 07:16 PM #
56
cm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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