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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荒謬 撞癱人搞不清誰開車 車上兩人都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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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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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8
以刑法的被告無罪推論。這個判決要為法官拍拍手。因為要很大的勇氣才能做如此的判決。
很多人誤以為刑法的被告是要自己證明自己無辜,其實不對的。應該是檢察官要證明你有罪。
這件事就申請國賠吧。
2012-04-14, 05:3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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