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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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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2
但是純以法律面來說
檢察官沒有辦法證明開車的人到底是誰
法官就是沒有辦法判有罪
總不能刑責跟賠償金一人一半啊.....
舊 2012-04-14, 12:00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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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凜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