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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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猫丸
多謝版兄認同
但是
畢竟我們不是神 不是佛 只是人....
常有力有未逮的情況發生
我也想把我家週邊的浪浪們全部收容
但是我做不到.....
我也想讓牠們安居
但很可惜的我也做不到....
我不能縱放有可能危害我的孩子的因素存在
也許會有網兄質疑我是典型的人本主義
但是 我的確是
我的孩子不該生活在隨時有威脅的環境裡
那是憲法賦予我的"不受恐懼"的權利
因此
我只會 也只能以"免於恐懼"的理由
去面對 去驅趕那麼多的"放養動物"
難道要等牠們傷害到我的孩子 我的家人 我才能出手嗎?
對不起 浪浪
要責怪 請責怪那些"遺棄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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ㄜ...我覺得你講得對
你肯面對現實的矛盾
我反而能接受你說的
要限制也要保護
會限制流浪動物. 是為了保護他們不被人類欺負
為了保護不被人類欺負. 只好限制他們的活動
限制不好聽~應該說是一個"固定的安全生活範圍"
什麼TNR
[你想活命嗎? 那把睪丸交出來]
若是我就把命拚了. 我還寧可終身與人類為敵. 到處躲來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