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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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猫丸
別戰了啦....
大家都對流浪狗(好啦.. "浪浪"... "毛孩子".... 我妥協...  )的處理有意見
我也反對撲殺
但是總有不負責任的混蛋把"人類的好友"(猫 狗 寵物類都算)當廢物般的遺棄...
問題根源還是在"人"
而不是在"被遺棄"的(昔日)寵物們....
拜託大家還是請多提出治本的方法
別只看治標...
我非常愛動物
我家的寵物就像我的家人一樣
我也不想看到任何動物流浪在外
即使牠可以滿足我那一滴滴的
身為萬物之靈(噁...)那殘破的自尊心
希望各位版兄從提出治本方法為立基點
至於治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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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的方法就是繳稅+嚴格管理飼主啊
目前已經流浪在外的,撲殺還是必要之惡
用一些手段過瀘掉不適任的飼主是絕對要做的,雖然我覺得在台灣會淘汰掉5成以上
如果要做到像德國那麼嚴格可能要淘汰掉8成
完美的情形就是像德國那樣管理啊
不過這些事情很難期待愛狗人士會全力去做啦,他們不敢得罪自己的支持群
推的限制太嚴格,就對他們造成更多麻煩,
他們光想到一堆自己族群的私人狗場就不敢推寵物稅了
你有聽過吸煙族自己在贊成煙更貴嗎 ,畢竟台灣人民的水準還沒到像德國這麼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