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戰了啦....
大家都對流浪狗(好啦.. "浪浪"... "毛孩子".... 我妥協...

)的處理有意見
我也反對撲殺
但是總有不負責任的混蛋把"人類的好友"(猫 狗 寵物類都算)當廢物般的遺棄...
問題根源還是在"人"
而不是在"被遺棄"的(昔日)寵物們....
拜託大家還是請多提出治本的方法
別只看治標...
我非常愛動物
我家的寵物就像我的家人一樣
我也不想看到任何動物流浪在外
即使牠可以滿足我那一滴滴的
身為萬物之靈(噁...)那殘破的自尊心
希望各位版兄從提出治本方法為立基點
至於治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