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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看了一篇文章,道出了溫體肉的問題點,值得大家深思!
溫體肉:死屍十個小時沒冰,賣給你!
1.肉類應冷藏於攝氏四度以下才能抑制大部份的細菌生長。
2.溫體肉放置於室溫下兩個小時可能就不適合食用。
3.動物從晚上十點或半夜被殺掉變成屍體後,沒有經過冷藏或冷凍,屍體全程暴露在外,一路販賣到隔天中午,等到消費者買到這塊肉的時候可能超過十小時,屍體都已經開始進入腐爛的流程了。
4.溫體肉都是清晨就丟在溫體肉攤上,既無密閉上鎖、也無人看管,所以蟑螂、小貓、小狗、小老鼠等可能已經先吃過、舔過、爬過,才開始販賣。
5.溫體肉買回家不馬上烹飪食用,而放在冰箱冷凍冷藏與超市買的冷凍冷藏肉品無異,且經急速冷藏肉品與家庭式冰箱慢速冷藏肉品之間品質一定會有差異,經暴露在外超過十小時的溫體肉不見的比以屠宰後立即冷凍冷藏新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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