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勤都是從二級廠開始的,兩戰一裝/兩裝一戰/一裝一戰等編制,對二級廠來說差別不大。
台灣砲車在營部連砲排,偵查排也在營部連,所以基本戰鬥單位是一個營。
我會有一戰一裝的構想(兩戰兩裝亦可),是基於指揮調度上的方便性,這樣全國各裝甲旅跟裝甲營的戰力才會一制,利於互相支援。
以現在的編裝,戰車旅跟裝步旅換防,戰力會有些不一樣。
另外講到裝甲運兵車的火力,我覺得可以在車內放置一兩發反戰車飛彈,以免在無戰車支援的情況下移動時,突然遭遇敵方戰車。
這道理跟悍馬車開始防彈一樣,原始設計上悍馬車是在無敵人的後方運人跟物資用的,但怎知部隊常常把悍馬車開到敵境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