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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notee
我是覺得建商若真的對別人的土地有興趣
應該去跟地主做朋友
而不是這樣搞
感覺很不好
美國的釘子戶後來也是建商跟地主做朋友
但目前還保留該土地和房子以資紀念


花期總部也是
可是那些反對的人只會扯說歐美市容
卻對於這些案例視若無睹
口口聲聲說要學歐美的進步
結果卻連最基本的人權都沒學到
舊 2012-04-10, 12:32 AM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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