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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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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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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921年簽訂的華盛頓海軍條約對巡洋艦的標準進行了劃分。條約規定,所有巡洋艦的排水量不得超過10,000噸,主炮口徑不得超過8英寸(203毫米)。而1930年的倫敦海軍條約則更加明確地劃分了輕重巡洋艦的標準——重巡洋艦為主炮口徑6.1英寸以上的巡洋艦,反之則為輕巡洋艦。在1920至30年代中期,各國都根據條約的規定建造了很多重巡洋艦。但很大程度上由於經驗技術不足,各國在早期建造的「條約型重巡洋艦」存在著性能不平衡的問題。比如美國建造的彭薩科拉級和北安普頓級都只有很薄的裝甲。此外,在1930年代,有的國家亦開始秘密突破條約的限制,建造10,000噸級以上的重巡洋艦,比如日本的妙高級和高雄級,排水量達到了12,000噸。而其它的國家此時在重巡洋艦的建造技術上也達到了很成熟的水平,性能也較早期有很大的提高,如美國的紐奧良級,德國的希佩爾海軍上將級和皇家海軍的諾福克級等。

上頭是WIKI的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7...%B4%8B%E8%88%B0
華盛頓是8英寸(203.2mm)
倫敦海軍條約更狠6.1英吋(159.494mm)
50倍徑20.3厘米連裝砲5座
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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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doesn’t repeat itself, but it does rhyme
暫離.....
舊 2012-04-09, 08:00 PM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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