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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案例] 薪水全交 法官同情違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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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u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
aaaa88
個人覺得不工作還好吧....
只是不給幹.....就有點不合理.....三個月後就分房........
那男生還在眷戀什???
戀愛經驗少,甚至有可能就只練過這麼一位,跳不出"初戀無限好"
我的身旁有兩個傢伙,已經是老婆把小孩跟老公趕出家門,
自己一個人霸佔婆婆買給夫妻倆的房子
婆婆想把女的趕走,都被"還愛著那個女狐狸精"的笨兒子擋住
這一檔,最長的已經7-8年了
2012-04-09, 06:43 PM #
51
forum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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