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其實人民也可以考慮加速。
要求區域立委立刻廢除都更36條,不從者就罷免。
不過台灣的人民民主素養還沒這麼高就是了...
|
事實上我不建議這樣做
我認為問題癥結點不在於這條法令上,而是個案審核時,哪些反對戶可以排除而未排除的問題
也就是假如同一建案的住宅大樓,我認為適用這種多數決的法令並沒有太多不妥,頂多就權利變換應該能多透明一些而已!
現在政客就是牽拖這些法條來混淆焦點,不然等記者開始聚焦當初審核通過都更納入王家的理由,那問題就大條了!
剛有看到有人說臨接王家公有地的8XX地號被建商買去,我認為這很詭異,如果是真實的狀況,一般鄰近公有地釋出,政府都會發函給鄰地地主,詢問是否願意洽購,怎會落到建商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