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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會員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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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
引用:
作者sutl
根本就不需要釋憲,立法院可以自己修法。(釋憲後還是要修法,時間只會拖更久)

如果沒有各式各樣的容積獎勵(行政條例),這件事根本就不會發生。(沒有王家那塊地,就少掉很多容積獎勵)

另外,要賠償王家的話,除非生出一個都更補償條例,要不然政府還真的沒法律依據可以賠。


釋憲只是爭取時間把問題冷卻而已。
  如果台北市府自己提,表示台北市政府自己督促,但是台北市政府叫內政部提釋憲案,
內政部又不是台北市政府的下屬,整各拆遷案屬於個案,關內政部屁事,所以內政部也不會提,就這樣搓圓仔湯!

既然前面沒有人提,自然後面的賠償也不會出現,總之現在最要緊的工作是公關媒體,把問題轉移焦點到其他地方,如建商告學生....

然後再把問題分化細化繁化,讓百姓喪失興趣,讓惡毒的特定三明治媒體無法聚焦!

這樣就是很好的危機處裡範本!
舊 2012-04-09, 04:57 PM #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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