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小弟自地自建的經驗是,和建商的合約裡有一項是建商拆除地上物以及清運廢棄物,
而且都是有費用的,
清運廢棄物也是有管制的(不能亂倒),
有什麼繞不繞過政府的問題呢??
經你的說明我還是不太清楚耶,
建商和住戶都ok後,為什麼還需要政府出面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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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怕的就是建商直接來拆,來黑的,所以等於是1建商跟住戶協議完成點交2政府接手拆除收費3政府完成後轉交空地與建商+住戶
這樣保證兩點 第一 政府拆了就是保證沒問題 有問題政府負全責 第二 建商取得空地時保證所有手續完備以及中間過程符合所有法規(如環保及當地法令等)
繞過政府的話,搞不好哪天建商就外包給黑道做拆除了,如同對岸的強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