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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案例] 薪水全交 法官同情違約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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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6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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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引用:
作者
新竹的鼠人
月薪六萬, 只給用剩的薪資
分紅又放自己身邊
三年又可以給妻子三百多萬工作所得?
我數學不好....
以前可能就有存款之類...
都上法院了, 這通常有明確單據舉證
這三百萬叫"沒入成本"看走眼的代價; 但這男的顯然想翻本
2012-04-09, 09:56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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