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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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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285
引用:
作者B76202023
全文照po, 因為太慘了, 引為警戒

http://tw.news.yahoo.com/%E8%96%AA%...-181800079.html

薪水全交 法官同情違約老公
作者: 記者高宛瑜╱新竹市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2年4月9日 上午2:18..

江姓女子與在竹科工作的丈夫訂婚前協議,月薪須全數給她,婚後她認為丈夫違反協議訴請離婚;丈夫開庭表示,為省錢騎車上班、消夜只喝十元豆漿,結婚三年已給妻子三百多萬,法官認為妻子要求不合理,駁回離婚請求。

江女和丈夫結婚三年多,但婚後三個月就分房,一年半前分居。江女表示,依婚前協議,丈夫必須將工作所得「全數」給她,再由她給丈夫零用錢,同時還要做家事。

但丈夫婚後違約,交給她的是「用剩」的月薪,每次金額不同還常遲交,公司有分紅,他也都留在身邊;平日也不幫...

男方應該棄甲(保)遣逃..才有重見天日的一天
要不這輩子怎麼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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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共蝦密?
舊 2012-04-09, 09:40 A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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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b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