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LK-240
遵循古法不適用,就依照當時華盛頓公約衡量標準.
高雄號屬於條約型戰艦,在華盛頓海軍條約規定.
巡洋艦排水量不得超過一萬噸,主砲口徑不得超過八英寸.
依照高雄號規格來看,排水量近12000噸.顯然已經跨過巡洋艦最高門檻.
如果以日方定義稱之為巡洋艦似乎不太合理.
所以有人稱之為主戰艦(戰列艦)也不為過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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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當初有那個國家有這麼小的戰列艦?
你可以說他比許多當時的重巡來的大,但跟當時的戰艦相比(裝甲、主砲口徑),
又小到好笑,
而且真的要比重型巡洋艦,那老美的阿拉斯加級不是更誇張?
滿載34000噸,主砲304mm,更有資格稱為戰列艦,當初定位就是重巡殺手,
但是跟自家的Iowa級相比,滿載58000噸,主砲406mm,
阿拉斯加級還是只能乖乖去當重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