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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ses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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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考量到對人民法益的侵害程度及可能性
就不會有這種想法了
透過行政流程去做裁決,很容易就會發生像這次一樣北市府一意孤行的粗糙處理方式



我的意思是說,政府應該有整套的拆除隊,如同以前的榮工處。

避免建商私下找"黑道"外包拆遷,而政府拆遷必須負全部責任,收取相對應的費用。

如果當政府的拆遷隊也有問題的時候,我想辛亥路應該是起源的好地方了!
舊 2012-04-09, 01:25 AM #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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