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usher67
這種法官很少,我也只聽過1例.
能考慮當事人(不論被告原告)權益而停止審理提出釋憲的法官真是鳳毛麟角,
能趕快結案就好,何苦去捅馬蜂窩?
所以,能期待什麼呢?
|
嗯~其實我早就對司法失望~只是凸顯出來,如果一個身為法律專業一環的法官,
都不懂(搞不好還有可能是"無視"),又如何期待人民對該相關法條能理解~
法律到底是制訂出來讓人民遵守與保護,而不是咬文嚼字搞得人人都不懂而無從
做起。
法條寫的咬文嚼字會很有學問嗎?判決書寫的很文言很高雅嗎?小弟除了惡法亦
法這論點很感冒之外,"法律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這句話我也很感冒,因為法律
被弄得一般人無法輕易理解的時候...根本就失去了立法的意義與宗旨了。
這問題小弟有次在法律扶助基金會的FB發問過,但是並未收到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