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ucsesli
你還沒搞懂,在進入都更法之前,要先立案,在王家這種狀況之前,建商怎樣搞定政府官員的?
惡法亦法大家都知道,但是在進入惡法之前呢? 怎樣把王家劃進去? 怎樣沒有經過王家就把他列入名冊?
我家之前還有抗爭 軍方也派人來開會 沒到還不開會那種 通知信也是掛號又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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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沒難度 別忘了 這CASE只有王家反對 其他人都是同意都更的 只要依法開公聽會 出席率夠的話 建商就可以挾天子以令諸侯 北市府就可以立案 然後寄通知信通知王家 建商就作到所謂的告知意務 然後就是告 抗告 上法庭 王家敗訴 建商拿著判決書伸請北市府執行 北市府就只能執行了 這跟買法拍銀拍屋不交屋一樣 你報警 警察就不得不去處理一樣
而這法的發生 其實不是官員發照 而是在建商找上都更戶就開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