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el
你發現你我的差異點是對的
「是否會妨礙他人」就是我們認知的差異點
(我就直接跳過在家堆積垃圾惡臭、在家積水滋生病媒蚊、在家製造噪音這類「會妨礙他人」的行為的舉例)...這些我相信你我都認為「會妨礙他人」,所以該管制,對吧? OK?!
你應該是認為「觀瞻」不算妨礙是吧?
那麼為何有其它法令限制人民的穿著(比方檳榔西施的穿著、之前有個男子穿緊身褲也被以妨害風化逮捕),這些法條的立意,好像就是建立在「觀瞻」這件事,這樣看來,好像「觀瞻」並不被政府忽視不管。
而歐美日先進國家,在民主多年後,也逐漸出現相關限制「觀瞻」的法律,這樣難道不足以顯示,政府管制「觀瞻」是一種進步的趨勢,而非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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