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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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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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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forumuse
合理的方式,是建商既然可以蓋很高,下面可以分給原住戶同等的使用坪數,
他去賺上面上那些多蓋的,但是建商完全不願意。
今天建商就是要藉由都更,把原住戶合法私有的財產併吞掉,
將值錢的1樓給自己,就這麼簡單的事。

而政府只是幫建商做"侵占百姓合法私有的財產"的事罷了



同等的使用坪數
你是指實坪嗎? 不含公設? 不含車位坪數? 不含外推陽台、雨遮?
聽起來要求實坪好像很合理...
但是5F以下公寓的舒適性,真的等值於高樓層大廈嗎?公設難道不是附加價值嗎?
再者如果真的很吃虧
那王家事件中,為何其它住戶有那麼高比例願意換呢?真的有虧嗎?
很多人抗拒改變
被要求改變時,往往只看損失,還會放大去看
但總故意忽略額外得到的
至於1F的觀念我上一篇有講了...

而至於建商利用法律侵犯人民權益這點
我對每個個人權益的注重,應該不會低於你
我也不會忍耐財團欺負人(嫉惡如仇)
我上一篇有提到
都更法應該有詳細且具體的「原則」
去規範都更區域劃入的最低原則
去提供都發局做準繩,以求避免惡質建商只顧其利益,惡意規劃都更計畫,任意圈地

如果你認為只要強制拆除就必定是"侵占百姓合法私有的財產"
那有沒有可能讓建商與人民之間天秤完全傾斜到另一邊
最後淪為真正惡質的釘子戶鑽漏洞的結果呢?

王家這次的案子,由於都更法尚無明確規範都更區域劃入的最低原則
我無法評論該建商是不是「惡意規劃都更計畫,任意圈地」
但如果就媒體公布的地圖去看
我倒覺得如果沒有把王家劃入,真的不太好(當然這部分不是專業意見)
而其它理由也就如我上篇所述,有景觀上及社區規模、社區商業規模的不良影響。
舊 2012-04-01, 06:48 A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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