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orumuse
合理的方式,是建商既然可以蓋很高,下面可以分給原住戶同等的使用坪數,
他去賺上面上那些多蓋的,但是建商完全不願意。
今天建商就是要藉由都更,把原住戶合法私有的財產併吞掉,
將值錢的1樓給自己,就這麼簡單的事。
而政府只是幫建商做"侵占百姓合法私有的財產"的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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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的使用坪數
你是指實坪嗎? 不含公設? 不含車位坪數? 不含外推陽台、雨遮?
聽起來要求實坪好像很合理...
但是5F以下公寓的舒適性,真的等值於高樓層大廈嗎?公設難道不是附加價值嗎?
再者如果真的很吃虧
那王家事件中,為何其它住戶有那麼高比例願意換呢?真的有虧嗎?
很多人抗拒改變
被要求改變時,往往只看損失,還會放大去看
但總故意忽略額外得到的
至於1F的觀念我上一篇有講了...
而至於建商利用法律侵犯人民權益這點
我對每個個人權益的注重,應該不會低於你
我也不會忍耐財團欺負人(嫉惡如仇)
我上一篇有提到
都更法應該有詳細且具體的「原則」
去規範都更區域劃入的最低原則
去提供都發局做準繩,以求避免惡質建商只顧其利益,惡意規劃都更計畫,任意圈地
如果你認為只要強制拆除就必定是"侵占百姓合法私有的財產"
那有沒有可能讓建商與人民之間天秤完全傾斜到另一邊
最後淪為真正惡質的釘子戶鑽漏洞的結果呢?
王家這次的案子,由於都更法尚無明確規範都更區域劃入的最低原則
我無法評論該建商是不是「惡意規劃都更計畫,任意圈地」
但如果就媒體公布的地圖去看
我倒覺得如果沒有把王家劃入,真的不太好(當然這部分不是專業意見)
而其它理由也就如我上篇所述,有景觀上及社區規模、社區商業規模的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