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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wpccj64
若我是老伯伯,不要說一樓換三樓了,就算是一樓換一樓我也不見得會換

都更從拆除到交屋至少三年,我不僅少了期間的收入,三年後我能不能呼吸還不知道呢


不同意啊? 不同的法定理由只有不滿意金額這一項喔
等你開出一個不合理的$$喔
建商跟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就會說你死愛錢
你說你甚麼都不要,只想保留自己的東西
就會有更搞不清楚狀況的人你連談都不談,也不去了解
被吃了只怪自己笨........


引用:
作者trel
那如果是屋主自己重建自己的透天厝
重建期間錯過的收入難道就有人會來補償嗎?


誰會去重建一個比原先屋子更小更矮的建築?
現在的建築法規有規定要退縮多少,多大坪數只能蓋多高
而且屋主自己重建期間雖然甚麼都沒有,可是重建完了
他原有的權益還是在

而且,不同意就可以搶????????
多數人的同意就可以搶一個人合法私有的財產?
舊 2012-04-01, 02:52 A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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