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p293749
老實說,台北市破破爛爛難看到不行
改造都來不及,還屁你媽個依戀
如果真分給你一個漂亮的房子,又沒啥損失
你不給拆,真說不過去
我家公寓已三十多年,有壁癌,漏水,油漆怎麼刷都會剝落
又沒電梯,老爸癱瘓,看醫生都是我背下去
如果旁邊住個王家不給我改造,到時候我就跟王家拼命
學生來我就跟學生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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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是公寓,人家是透天,怎麼比?
如果都更後一個單位價值比原本價值高,到時候你還要貼錢才能買,你以為都是無償的嗎?
不要到時候買不起只能領補償金,然後被趕出去,看你開不開心。
拼命也要找對人,人家擁有自己的產權,土地又不是共有,憑甚麼跟你們合蓋,應該找誆
騙消費者的建商拼命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