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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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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wuwenchung
王家不應該拆..法律有保障人民財產的權利.......不過對於王家我只是認為跟那些買崎零地來賺錢同一類.....是社會不會進步的絆倒石.....沒有好處大家要都市跟新嗎...沒有利益大家吃太飽嗎....為了釘子戶就該放棄都市跟新嗎...其實說穿了還不是立意談不攏而已..若不是這原因那王家才是更糟糕....

建商想賺錢又不想付出
今天換作是你,財產強迫減半
你要嗎?
 
舊 2012-03-30, 05:39 PM #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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