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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引用:
作者睡覺之龍
誰說的!在現實中,任何東西都有價值,不然社會怎麼運行?
以交通事故好了,我的20年愛車你撞壞了要賠償,法官就要請公證單位鑒價,算車子的殘值,不是你說我的愛車獨一無二,當年第一發就在上面,無價!不然兩億,不然還我原車!問題是東西損壞了就不可能和原來一樣啊!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就提存法院愛領不領。這種情況在現實中一定會發生,在鄰損、事故、等等民法上造成侵權都要這樣,不然你有其他辦法嗎?
法院都判了,都更法是我們選的代議士通過的,不滿意,去修法!不然換綠黨小英的政見好了!你知道小英主張什麼嗎?

所以有錢人可以說:
我要你的心臟
割下來給我吧
我換個人工的給你 再補貼你個2億
是這樣嗎
任何東西都有價值
 
舊 2012-03-30, 12:21 PM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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