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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川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0
從「世界民報」看到的一小段文章,供大家分享:

法律是因為人民而存在,一切要以民為主,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核心價值,因此國家公職人員均被要求依法行事,是體制監督與法律規定所嚴格檢視的。我們相信,絕大多數的公務人員都是奉公守法的,但我們無法否認,有大多數的公職人員在處理公務時,並無以人權為依歸,常見的情形有二,一是刻板的受限於法條文字,未把當事人及環境的實際情況加以審慎考量,簡單講就是「有法無心」的法匠;二是任事用法未能以民眾的權益優先考量,甚是有違法濫權、死不認錯,或刻意以惡法欺民的酷吏,讓人民猶如俎上之肉,實在令人痛苦不堪!

大家覺得台北市政府這次是「有法無心」的法匠還是刻意以惡法欺民的酷吏?
舊 2012-03-30, 10:21 AM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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