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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口頭上說不要搶劫是不夠的,還要寄存證信函和全程參與被搶過程,法院才不會認為你甘願被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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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心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
lucsesli
所以我說你在打嘴仗,今天一個是債權,一個是所有權
你要把都更跟這個拉在一起談?
你確定是王家欠建商!?
你確定你真的知道我在說什麼嗎??
我把都更跟這個拉在一起??
從到到尾我都在說支付命令吧...
提一句都更也一樣就是把債權和所有權拉在一起...
大哥,你的想法跳脫性太快了,我真的很難跟上...
我只是在解釋接獲通知後,提出申覆異議之重要性...
下次我會改進,完全白話的解釋清楚,以避免你誤會了。
2012-03-30, 09:15 AM #
113
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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