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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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口頭上說不要搶劫是不夠的,還要寄存證信函和全程參與被搶過程,法院才不會認為你甘願被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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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引用:
作者
lucsesli
說實在的 你有沒有用過申請支付命令的制式表格?
還是就是聽人家說說而已 本票成立的要件知道嗎?
再怎麼審也是就形式的證據來看而已,實質法律關係是什麼,是否還存在,這樣就看得出來
我對王家沒什麼特別意見,也沒有覺得活該,只是大家碰到事情的時候,該走的程序也是要走,起碼能有基本的保護...
2012-03-30, 08:50 AM #
105
luym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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