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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口頭上說不要搶劫是不夠的,還要寄存證信函和全程參與被搶過程,法院才不會認為你甘願被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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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心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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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ttsmarco
+1,尤其後面補上一句『依法行政』...
王家的的結局應該已經不可能改變了 (除非國賠,但也無關踐商等利益關係人的痛癢)
所以修正惡法才是我關心的事情
錯的事,發生一次就夠
如果連現在都沒辦法修,我只能說王家事件絕對會再次上演
大哥啊....
真感動啊,
你才是真的知道重點的人啊
2012-03-30, 12:47 AM #
69
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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