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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心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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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川
呵呵,當然人不是這麼簡單就可以分類的,小弟失言了。

我想表達的是,一個位居直轄市的民選市長,在面對極具爭議性的事件時,只是單純所謂的守法,完全沒有站在人民的立場。他可以做的事很多,但他卻選擇了一個最爛的方式時,這已經不是所謂的「惡法亦法」可以說明的。

當一個執政者只是看法條做事,完全沒有思考能力,那要他們有什麼用?

言重了,小弟也只是開個玩笑而以,
人民總希望執政者能人性化一點
不要只一昧依法條行事,
我想這是很值得討論和深思的
但往往在法條和情理間總很難共存
你我都不希望來個領導者是隨情緒做事的吧
當人情帶入公事時,往往很難掌握分寸,
有些人覺得是情理可通融的事
某些人確會認為這是圖利他人
如何取捨,說真的我也沒辦法
但公務員自保的方式只能選擇依法
因為沒有人會在他們被處份法辦時為他們說話的
這就像前些年主計署在查公款時的重點
早期很多人的觀念是公款公用就對了
到了查帳時都被處份了
錯公款要法用才行。
一字之差就差很遠了。
舊 2012-03-30, 12:40 A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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