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煉心
惡法亦法,這是法制社會的原則,
那為何有惡法,是我們大家選出來的代表們通過的
那要怪誰,怪我們大家的無作為吧,
目前用民氣去反映給這些領錢不做事的傢伙吧
我想這才是重點吧
只有大家齊心了,才能將惡法導回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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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法亦法這論點我很反對....
希特勒逼壓猶太人當時可以國會通過"合法"的行為,所以當時德國境內的猶太人
就應該無怨無悔?
如果一開始就認同了惡法亦法,那法律其實也沒有修改的必要了,隨著時間的演進
與科技的進步,法律絕對是會落後於社會現狀的,既然惡法亦法,又為何需要修改?
只要一認同了惡法,要修改它我覺得就失去了正當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