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原來口頭上說不要搶劫是不夠的,還要寄存證信函和全程參與被搶過程,法院才不會認為你甘願被搶
瀏覽單個文章
煉心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0
引用:
作者
沒說過
網上常見到的兩段名言 :
1 ) 壞人可以為所欲為, 因為好人袖手旁觀
2 ) 壞人為什麼「可以愈來愈壞」?
就是因為壞人的旁邊有許多安靜、默許,
讓壞人去欺負好人的「旁觀者」
我常常有一個感覺:
世界上「比邪惡更邪惡」的事,
就是:
當邪惡之人在欺負好人時,
站在旁邊的第三者,
眼睜睜地看著邪惡之人在做邪惡之事,
卻假裝沒看到!
「道德勇氣」就是我們要勇敢地站出來!
網路截錄的小故事
某位老師在公車上看到有個女孩沒讓位給老人,
便“見義勇為”當場將她訓誡一頓。
沒想到公車靠站停車後,
女孩就急著起身,
一跛一跛地哭著走下車去了,
原來她是位殘障者。
這是大家都會犯的錯誤,
你只看到「她沒讓位給老人」,
但真象卻是「她是殘障者」。
何謂道德勇氣,
眼見都不一定為真了,
請問你要如何判定呢??
第一百七十一條(法律之位階性1)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
2012-03-30, 12:06 AM #
55
煉心
瀏覽公開訊息
查詢煉心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煉心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