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原來口頭上說不要搶劫是不夠的,還要寄存證信函和全程參與被搶過程,法院才不會認為你甘願被搶
瀏覽單個文章
Geforc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金銀寶庫
文章: 401
引用:
作者
小川
憲法本文
第十條(居住遷徙自由)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
第十五條(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是根本法,當然不可能訂細則,所以會有相關法律補之,不過,它最大,違反它皆無效。
第一百七十一條(法律之位階性1)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感謝,
2012-03-29, 11:56 PM #
54
Geforce-n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Geforce-n
查詢Geforce-n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Geforce-n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