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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口頭上說不要搶劫是不夠的,還要寄存證信函和全程參與被搶過程,法院才不會認為你甘願被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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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culla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38
你名下的房地產如果在總統府正中央或者是君悅我想大家也會來挺你...
問題是..有嗎????
類比不恰當!!!!零婚!!!
引用:
作者
Geforce-n
這一定還有細則來解釋,如果只是簡短的一段話!? 我想....這個解釋有點"誇張"!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的自由], 我是想一定沒有字面上這麼武斷, 何解??
我有居住的自由! 我想住到君悅的正面第一排! 我想住在總統府正中央! 可以嗎!?
2012-03-29, 11:35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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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cu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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