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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口頭上說不要搶劫是不夠的,還要寄存證信函和全程參與被搶過程,法院才不會認為你甘願被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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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culla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338
從網友的註解看來憲法已經被特別法強姦了好幾次了
我看這個憲法也該扔垃圾桶了.....
看來立國根本大法根本就是個X...
我們還能說甚麼呢?????
2012-03-29, 11:26 PM #
41
dracu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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