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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n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引用:
作者煉心
惡法亦法,這是法制社會的原則


重點是我覺得釋憲會不過耶...
三次訴願完才能申請釋憲
然後趕在要申請釋憲前拆掉,如果這就是政府所謂的守法???
你跟我對守法的定義一定有落差.....
舊 2012-03-29, 11:09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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