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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口頭上說不要搶劫是不夠的,還要寄存證信函和全程參與被搶過程,法院才不會認為你甘願被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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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rom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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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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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煉心
呵呵,你確定在大家抗爭前,警察有規定一定要閃警示燈和標示嗎
按法律伸張自已的權益絕對沒有問題的,
不過很抱歉,王家輸了,這是我們沒辦法改變的
你先前說的抗議 應該是指近幾年 跟你現在說的抗爭前是兩回事
要放大決的話 憲法是一切根本大法 任何牴觸憲法的律法皆無效
按照你跟我說的 王家按憲法行使居住權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王家輸了嗎?不,法律途徑根本還沒走完
現階段叫強拆 預料未來國賠官司會很好玩
萬一搞到大樓被拆一部分 還給王家土地
我也不覺得有甚麼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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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9, 10:44 PM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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