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shjoe311
感覺有時候就只是釘子戶太貪心
想拿更多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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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若是你家不缺錢, 要你把六代世居的祖地賣出去..
價碼沒高出行情以上很誇張, 你絕對不會考慮...
無論如何, 就算王家開價百億, 那也是他們的權利..
哪有什麼貪得無厭這種話? 法律/憲法就是要保障個人人權的..
包括你的財產權... 這是民主國家基本價值, 沒得談...
這就跟這棟樓大家討論的一個基本價值:
人家有權不願意, 有權開高價...
就像某位六十來歲的性工作者, 她那天就是不爽做生意..
有人要上, 她開價一百萬一次... 那又如何? 道德譴責她?
說她貪得無厭? 說她破壞行情? 這些可能都是事實..
不過她就是有權"不幹", 任何人無權侵犯她"不幹"的權力!
沒有一個民主人權國家, 敢去觸犯這條界線, 除了台灣很多人覺得..
因為王家也是有錢人, 所以他們就該死, 若是換成是十幾年前的違建戶..
因為他們窮, 所以有權利霸著違建不還.... 這哪叫法治國家?
這才是不折不扣的民粹治國.... 暴民政治...
還有一種說法是85%同意, 所以剩下也要同意, 這就更荒唐了....
其實這件事最糟糕的是: 政府公權力去支持建商惡搞....
想圈多少地去"分贓"就圈多少地? 當然是圈建商搞得定那一部份...
然後把"搞不定"那部份圈進去, 再"以多凌少", 這就算"依法行政"了!
最後, 法律就成了建商利益的劊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