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小建
*停權中*
 
小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如果王家一開始就不參與都更 那為什麼都更投票要把他們算在內 這是強迫中獎還是怎樣 如果一開始就不參與 那建商那來的自信把王家一開始就畫進設計圖? 夾在王家中間那互怎麼輕易的就答應 王家不都更 就表示那戶可能不被都更的機率也很高 那戶人家怎麼可以安心就搬走 是被建商騙的嗎???

另外 下午怎麼有一條新聞 記者問王家(一位穿綠衣服的女性)說"外傳王家向建設公司要兩億" 那位王家女性怎麼會回答"我一毛錢都沒拿到" 應該是要回"我們沒向公司...

林苑的案子最荒謬的是,苦主不是大樓的住戶,他們也不住一樓,他們只是住在大樓旁邊的透天厝而已。建商為了想把都更基地擴大,就看上他家的土地,私底下去探聽,發現它們家根本不願意加入都更(說真的也沒必要加入,因為苦主根本不在建築線內,也就是說,拆了苦主的家後,實際上是拿去當大樓周圍的休閒綠地,夠扯吧!),於是連通知都沒通知,就直接把苦主的地報進都市更新案中,甚至賣起了預售屋,結果這下就綁架原本大樓的住戶:因為其他住戶早就搬出去,【他們的利益跟建商是一起的】。

由於苦主根本沒被通知,所以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畫進都更,也就無從在合理的期限內向都市計畫委員會表示反對意見。即便兩次行政官司,還是無法挽回被拆的命運,因為依法判決,苦主是穩輸的。

http://forum.chinatimes.com/default...=posts&t=123353

-------------------------------------------------------------------------

其實,沒有人知道,過去十三年,立法院不斷修改的都更條例,愈修對有錢者與建商愈寬鬆,修到最後,竟建立在多數決的基礎上。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竟然可以用數人頭的方式輕率凌駕。

都更條例的大陷阱在此:都更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的「十分之一所有權人同意即可申請更新」。這是什麼意思?來自五分埔的都更受害戶李昭玫說,【就是只要有錢人或建商想都更,可以買下一戶,灌進七十個人頭,然後佔多數,就可以開啟都更大門。】李昭玫的社區就遇到灌大量人頭的個案。

http://www.cw.com.tw/blog/blogTopic...id=183&nid=1517
舊 2012-03-29, 01:09 AM #4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小建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