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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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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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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MOSWU
司法院大法官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ourt/p06_02.asp)
人民聲請大法官解釋Q&A:
Q1:聲請大法官解釋有哪幾種類型?
A:聲請大法官解釋有二種情形,一是聲請解釋憲法,一是聲請統 一解釋。

Q2:在何種條件下可聲請解釋憲法?
A:聲請解釋憲法,須具備以下條件:
(1)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有遭受不法侵害的情形。
(2)經過法定的訴訟程序,並在用盡審級救濟途徑後,取得最終確定終局裁判。
如果依法可以上訴而未上訴以致裁判確定,就是沒有用 盡審級救濟途徑,也就不可以根據此種裁判提出聲請。
(3)認為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有牴觸憲法的疑義。
具備以上條件,可以書面向司法院聲請解釋憲法。 (參考法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八條)



沒錯啊!因為他們的案件最高行政法院已經判決"定讞"了,所以我才說為啥不聲請釋憲?
(這部分我前面的回文就有說到了)

至於判決是否定讞,是昨天都發處處長接受訪問時所說的,所以也因此他們才要"依法行政"
,我就是不懂為啥已經定讞了且知道這法律可能有問題,怎麼不聲請釋憲?人家大學生被退
學都聲請釋憲了怎麼王家沒做?
     
      
舊 2012-03-28, 10:18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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