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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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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清官來斷家務事

引用:
作者TanLittleJohn
好說好說

這種移轉不動產的方式很多,不過一個人只宜做一兩次,做多了或金額過高很容易被國稅局逮到。

有的地主為了逐漸把財產轉移給小孩,於是成立公司購置地產,小孩也是股東,

日後逐漸讓小孩持有更多股權,於是地產、房產皆由公司持有,這樣老婆那邊也動不了男方的財產,當然這要專業的代書、會計指點才辦得到。


在補充一招

看新聞介紹
之前國泰老董 過世前 他的小孩用成立基金會的方式
然後把他名下數十億計的土地 財產 都捐給基金會 這也是一個 合法 避稅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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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3-26, 11:43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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