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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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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Computer Cowboy
怎麼法例設定會定的這樣低?
香港法例規定的第三者汽車保險, 財物損失沒設最低限制, 但一般人購買的保險賠償額是大約四百萬台幣, 而第三者人身傷亡的最低法定保額為四億台幣, 亦即保單最高賠償額。
台灣這方面的法例是否過時了?


保險歸保險

保了險就可以隨便開車了嗎

肇事者自己還是要有賠償吧
舊 2012-03-13, 07:04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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