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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令我想起以前遇到的,工作23年的女同事被資遣,最後哭一哭走人。
她還是專科一畢業、老闆才剛開始創業就進公司了。
資遣理由是不適任,花了23年證明一個員工不適任,這老闆真是佛心來的~~
     
      
舊 2012-03-02, 03:37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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